市/区发改委联合对我公司开展了2024年度节能监察工作

日期: 2024-07-12

按照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4年节能监察计划》,2024年7月9日,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《节约能源法》《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》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,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人员协同检查。

本次监察重点为: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,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情况,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,开展能源审计、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情况,设立能源管理岗位、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,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工作情况,节能考核结果情况,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情况,落实节能整改情况,配合节能监察工作情况等事项。

经检查,公司节能管理符合国家、天津市相关要求,核算公司四台机组2023年度供电煤耗、综合供热煤耗均达到《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限定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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